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泾川县位于甘肃省,在黄土高原中部秦陇交界处。东西长57公里,南北宽36公里,总面积1409.3平方公里。地貌地形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。境内占总面积63.4%的丘陵沟壑区梁峁起伏,沟壑纵横,此外,破碎塬区和河谷川区分别占总面积的23.6%和9.4%。现有林地316平方公里,草地65.2平方公里,水域33.4平方公里,可耕地584平方公里。气候大陆性显著,四季分明,冷暖起伏不大,降雨多集中于夏季。年平均气温10℃,无霜期174天。年平均降雨555毫米,日照2274小时,相对湿度69%,常年多东北风,年蒸发量1339.6毫米。自然灾害有干旱、洪涝、冰雹、风雷、病虫害等,其中以干旱为主。